立法院历经17日、21日、24日、28日四次院会,稍早17时00分,立法院长韩国瑜终于敲槌,宣布《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三读通过,不过此前,蓝绿党团再度为了三读发生激烈口角,民进党狂喊「三读无效」。
回顾17号当天,朝野政党为抢占主席台,一大早在议场门口就爆发激烈肢体冲突,甚至连立法院长韩国瑜,也多次被蓝绿立委包围,试图不让他进入议场,过程中包括绿委沈伯洋、郭国文、钟佳滨、庄瑞雄、邱志伟、蓝委吴宗宪先后挂彩送医。
到了21日,蓝绿立委从武斗变文攻,民进党开始使用多重文宣战,不过24日当天,民进党立委林淑芬和民众党立委麦玉珍爆发严重肢体冲突,林淑芬「右勾拳」直击麦玉珍脸庞,让她事后委屈落泪,更在民众党团总召黄国昌陪同下赴北检提告。
历经连续4天的马拉松式表决,今天下午3时29分,正式二读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修正草案,稍早也再蓝白人数优势下,接续进行三读程序。
根据修正条文,未来总统赴立院国情报告常态化,并采依序即时回答模式,于就职两周内向立院送国情报告书,并于一个月内赴立院进行报告,另外立法院每年集会时,总统于每年二月一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国情报告书,并于三月一日前赴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
此外新增藐视国会罪,被质询人除避免国防、外交等立即危害事向并经主席同意者,不得拒绝答复、拒绝提供资料、隐匿资讯、虚伪答复或有其他藐视国会之行为,且非经许可不得缺席,否则经院会决议,得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罚锾。
另外修正条文也增加国会调查权,若政府机关、公务人员违反本法,将移送监察院提出纠正、纠举和弹劾;若法人、人民团体或社会上有关系人员违法,则处以1万以上10万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至改正为止。
除了调查权,也增加国会听证权,若政府人员或社会上有关系人员,无正当理由缺席、拒绝表达意见或提供资料者,得经立法院院会决议,处新台币1万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出席听证会之社会上有关系人员为证言时为虚伪陈述者,得经立法院院会决议,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之罚锾,而对处分有不服,可向立法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除了上述规范为,另外也修正人事同意权记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