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灿被控于桃园市长任内涉嫌收贿500万元,主导华亚科技园区旁农地土地重划案;桃园检方本月5日在郑文灿生日当天自日本返国后将他传唤到案,翌日向桃园地院声请羁押,法院裁定认为郑文灿涉犯对于职务上行为受贿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无羁押必要,裁定以500万元具保,限制出境、出海。桃检认为裁定认事用法不当,当庭抗告,前天下午由高院撤销原裁定发回桃园地院。
桃园地院前晚收到高院裁定及卷证后,立即分案确定承办法官,法官阅卷后决定在昨天上午10点重开羁押庭。郑文灿则是迟了几分钟才在律师的陪同下步入地院,经过4小时的攻防后,法官认为,虽然郑涉贪嫌疑重大,面对最轻7年以上重罪恐有逃亡之虞,但因检方所控涉贪、洗钱、泄密等3大罪状仍有证据说明不足处,加上郑已卸任市长1年半,难证明「有能力」勾串灭证,因此未予羁押,并在下午2时许裁定加保700万元,以1200万元交保,然检察官不服,二度当庭提出抗告。
郑文灿的律师团在半小时内提著700万元现金到地院办保,而郑文灿则在下午3时30分许在律师陪同下,脸色沉重、一言不发离开地院搭车离去。
桃园地检署昨晚立即撰拟抗告书后,并送到地院;桃园地院表示,收到检方抗告书后,由地院依规定将抗告卷证送至高院,高院也预计在今天再次做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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