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声请释宪条文包括2024年6月24日修正公布的《立法院职权行使法》43条、《刑法》141条之1,共44条法律,内容关于听取总统国情报告、听取行政院官员报告与质询、人事同意权、调查权及听证会、藐视国会罪等五项。而声请释宪的总统府等4个宪政机关先前提暂时处分声请,7月19日获裁准「冻结」法条。

暂时处分出炉后,宪法法庭又于8月初开庭审理本案的言词辩论程序。言词辩论当天针对「立法程序」、「听取总统国情报告」、「人事同意权」、「调查权行使」、「听证权」等部分,由双方进行论告。

据了解,可以预期判决结果,可能出现大部分的条文因抵触宪法权力分立原则,违反责任政治,所以均判决违宪,并应于宣判日起失效;抑或是要求立法院重新修法,给予2年内失效的落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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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职权修法争议拍板 宪法法庭宣判部分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