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审查「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修正草案,刘世芳会前受访表示,昨日下班左右接到新竹市政府来的函,请求让高虹安恢复新竹市长职务,依据《地方制度法》第78条,「我们现在这个公文正在签办当中」。

媒体询问,签办时程大约多久?刘世芳指出,内部如果完备其他签办程序,会相当的快,不过她本人还没看到公文。

至于薪水是否要补给高虹安?刘世芳说,复职以后就照常,这没什么,就会给啦,程序上怎么走就怎么走。

高虹安依《地方制度法》第78条规定,县(市)长涉嫌违反图利罪以外之贪污治罪条例之罪,经第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由内政部停止其职务,依前述规定停止职务者,如经改判无罪时,于其任期届满前,得准其先行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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