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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养不得有身心暴力行为!行政院通过民法修正草案 删除「父母惩戒权」

教养不得有身心暴力行为!行政院通过民法修正草案 删除「父母惩戒权」

【记者李俊毅/台北报导】现行民法第1085条规范,「父母得于必要范围内惩戒其子女」,行政院会今天通过法务部拟具的民法第1085条修正草案,将条文修正为「父母保护及教养未成年子女,应考量子女年龄及发展程度,尊重子女人格,不得对子女为身心暴力行为」。草案将函请司法院会衔,再送请立法院审议。

《民法》拟删父母惩戒权!父母不能管教小孩? 法务部这样说

《民法》拟删父母惩戒权!父母不能管教小孩? 法务部这样说

【记者吕志明/台北报导】保护儿童是普世的价值,联合国更在1989年通过《儿童权利公约》以维謢儿童权益,然而我国《民法》1085条中规定「父母得于必要范围内惩戒其子女」,民法主管机关法务部为了顺应世界潮流,近日上网预告修正1085草案,不仅拿掉「惩戒」,还明定「不得对子女为身心暴力行为」,而这个修法也引起不少家长担心未来不知该如何管教小孩,法务部今天则针对修法提出说明,并表示,目前还在预告期,欢迎社会大众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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