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否真的会用到,有时候,把枪摆在桌上是必要的。」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对外贸易委员会主席朗吉(Bernd Lange)在记者会上形容欧盟端出这套措施的目的。

经过漏夜协商,欧洲议会和和欧盟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28日约凌晨4时对「反胁迫工具」(Anti-Coercion Instrument)达成共识。这套政策工具使欧盟在会员国遭到他国的经济胁迫时,可采取贸易报复等集体反制措施。

2021年7月立陶宛同意以「台湾」为名设立代表处后,遭到中国连串贸易抵制,当时轮值欧盟主席国的法国积极推动建立防御措施,12月欧盟执委会(European Commission)便提出「反胁迫工具」规画案,送交议会和理事会这两大欧盟立法机构讨论。

根据两机构共识,未来欧盟对外国经济胁迫行为可采取的反制措施,包括提高关税,也就是类似美国政府常用的惩罚性关税,以及要求特定的进出口许可、限制公共采购投标资格等。

朗吉坦言,有些会员国不喜欢这套方案,担心过于针对性,想要淡化政策手段,但他「不能让该案变成无牙老虎」,因此欧洲议会加码要求设定时间表,包括3个月调查期、6个月反制措施讨论期等,1年内须完成具体案件决策,以避免行政程序拖太久致使反制无力。

议会也将胁迫行为范围界定更明确。若他国不满意欧盟或其会员国的政策、政治立场,包括议会的决议案,而采取贸易、投资等经济上的胁迫报复行为,欧盟就可依据这套反胁迫工具祭出反制措施。

此外,理事会和议会都要求深度参与反胁迫个案的审查阶段,「避免黑箱决策,」朗吉说。其实也反映出这个议题的敏感性。

虽然反胁迫工具的方案内容无一字提到中国,欧盟执委会在28日中午例行记者会被问到可否举例说明有哪些国家的胁迫行为时,也含糊带过,不过议会新闻稿说明政策背景时,则主动提及欧洲议会过去「在多个决议中谴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对立陶宛的经济胁迫」,包括去年1、2、9月通过的决议案。

有记者问朗吉除了立陶宛事件,是否还想得到其他经济胁迫的可能性,他举荷兰限制高阶半导体设备出口到中国为例,中国内部正考虑是否对荷兰采取经贸报复,「所以(欧盟有这套反胁迫工具之后)也许可能让他们重新考虑」。

欧盟这套朗吉口中的「有牙老虎」方案在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达成暂定协议后,需再经两机构正式同意,接著在欧盟正式写入公报20日后,就可实施。

除了欧盟,美国众议院2021年10月也有议员提出「反中国经济胁迫法」(Countering China Economic Coercion Act),今年2月跨党派议员再提出「2023年反经济胁迫法案」(Countering Economic Coercion Act of 2023)。

中国则在2021年6月通过「反外国制裁法」,工具包括冻结、查封外国在中国的财产,以及限制陆客观光等报复措施。(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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