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0万人口容不下5家电信业者

台湾大哥大总经理林之晨听证会上说明,电信本质是规模经济,经营需跨越规模门槛,否则只是徒耗社会资本。以OECD共37个会员国为例,其行动通讯MNO业者,平均服务人口数为993万,可知2,300万人口的台湾,实在容不下五家业者。

台湾之星自4G开台以来,一直无法达到经济规模,2021年亏损 35亿元、累积亏损高达324亿元,净负债达264亿元。进入5G时代,建设成本更高,转正遥遥无期,不堪亏损股东无意继续投入,因此陷入垂危状态。

最终,两家公司基于维持经济安定,照顾268万用户、数千名员工,以及股东、合作供应商等多方权益,促成合并案,避免衍生巨大社会问题。

台星亏损 林之晨:合并4、5年进入稳定期

林之晨表示,由于台湾之星亏损严重,且网路整并费时,在合并后第一年将对台湾大损益造成负面影响,累积前两年台湾之星案对台湾大税前效益为负,至第四、五年网路整并发挥综效,进入稳定期后,预估对新台湾大整体获利也仅占7%。

因此,此案虽对台湾大有财务效益,但更重要的,是对台湾之星原有客户、员工的照顾。本公司计划在拯救台湾之星同时,全力贡献经济安定、用户权益、企业专网、节能减碳,以及数位共融,最大化本案的公众利益。

对于任何国家而言,频谱实为极稀缺、珍贵且昂贵的公共财。它关系著基本人权,因为「上网」,在今日,几乎是人们的生活必须,若回收频谱导致闲置,反而有损公众利益。

规模相当的业者竞争是消费者之福

林之晨强调,台湾大合并台湾之星后,频谱虽有所增加,但仍是三家业者中最少,换言之,这是一个老三当自强的故事,大家可以用促进竞争的角度思考本案,规模相当的业者竞争,就是消费者之福。

在五家业者的电信产业,三分之一频谱上限是促进竞争;但在三家业者的电信产业,三分之一频谱上限就变成齐头式平等,反而限制了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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