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今年1/18以附加附款核准2大电信合并案,外界关注终身约,NCC当时回应,台湾之星于2019年双11推出4G终身188吃到饱,绑30个月,到期仍可享原方案,合并后台湾之星终身约仍可执行至「4G执照」到期为止,等于可用到2033年12/31。

另外,台星既有客户,可向原业者申请原合约内容延至明年底(2024年12/31),若原契约使用期限超过2024年12/31,随该契约约定,若是新加入的客户就依新约规定执行。

但近日就有论坛「mobile01」上的台星用户收到客服回应eSIM问题的讯息,内容称「亲爱的客户您好,您先前查询的合并后使用eSIM问题,公司保障188的专案可终身使用,但并未保障可终身使用eSIM服务,因此建议您改换使用实体SIM卡,以避免权益受损。发简讯通知,台湾之星祝您一切顺心。」

引发网友议论,就有网友指出,使用台星的用户,如果不想影响到目前的合约,都先换回实体SIM卡,会较为保险;另有网友直言,目前得到的讯息确实未来如果要使用eSIM必须转成台湾大的资费才可以,如果坚持要使用原台星资费,日后只能使用实体卡。

合并后想要使用eSIM卡,合约都要重签?若重签,台湾大没有台星原资费方案,民众月租费是否被迫调高?台湾之星今正式回应,合并基准日(12/1)后至113/4/25间,台湾之星既有用户,如尚未换约或续约至台湾大哥大者,仍可正常申请换发eSIM服务,惟113/4/26后将依台湾大哥大政策而定。

追问之下,由于台星与eSIM厂商签订的合约到明年4/25,4/26到期就无法再提供移转服务,若消费者在4/25前就移转至台湾大,是不会影响合约,假设台星原资费99元,若在4/25之前就移转至台湾大,就走原台星合约,但若在4/26才移转,就要换约,月租费依台湾大提供的做选择,假设最低资费只有199元,那原台星99资费就变成台湾大199资费,台湾之星强调每个人的合约内容不一,还是询问门市人员比较准确。

若一直使用实体SIM就是原台星合约走到结束,没有4/26分界点;至于NCC公布,用户可向原业者申请原合约内容延至2024年12/31,台星认为有留时间给用户转换合约,原本跟eSIM厂商合作只到年底,但特别拉长至4/25,就是要让用户作转换,4/25前只要转换成台湾大eSIM就会是原台星合约,若4/26前仍维持台星eSIM,就会提醒做换约动作,在此之前台星会跟用户沟通。

台湾大哥大则回应,保障用户权益,合并台湾之星后,台湾之星既有用户可依约使用至2025年12月31日。于合并基准日前已申办eSIM服务的台湾之星既有用户,在合并基准日后可继续使用原eSIM服务,无须重新申请。合并基准日之后,想要新申办eSIM服务的原台湾之星用户,可至全台台湾大哥大直营及加盟特约门市申请,原台湾之星合约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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