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说明,今(113)年底合约届期,卫生局依法依规启动「医疗合作」招标,计有「高医法人」及「长庚法人」参与竞标,于113年8月20日完成专家审议评选程序,无论第一阶段或第二阶段,长庚提出条件皆获肯定。
卫生局说,为落实照顾长者及弱势,长庚承诺大同医院自114年起针对70岁以上长者就医「免收门、急诊挂号费」;低收入户与身心障碍者于门、急诊就医则「全免挂号费及部分负担」,预估长庚法人每年将减收4至5千万元收入,用以回馈高雄长者及弱势族群。而长者常有特殊科别需要,周全诊疗科别,高医优先议约时维持23个专科别,长庚则大幅增加到36个专科别,条件优于高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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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指出,「长庚法人」提供急重症24小时服务,缩短南高雄80万市民抢救时间也承诺每年投入6000万到8000万,将大同逐步升级「重度级紧急医疗责任医院」,有效救助急重症患者。本市4家医学中心暨「重度级紧急医疗责任医院」,都位于北高雄,因此南高雄8个行政区、共约80万市民,需紧急送医时,只有中度级、却没有重度级急救责任医院收治病患,严重影响南高雄急重症民众就医权利。
相较高医于优先议约时仍维持「中度级」,后续公开招标时,仍仅承诺中度级医院加上急性脑中风、加护病房两项。反观长庚法人则承诺,将「分阶段」有具体期程通过「重度级急救责任医院」,114年承接后,即建置心脏内外科与叶克膜团队,开展24小时心导管治疗服务并提供24小时心脏内、外科紧急会诊等专业服务,115年优先通过第三章「急性冠心症医疗」的认证。
同时针对「急诊医疗」、「急性脑中风医疗」、「紧急外伤医疗」及「加护病房照护」的评鉴项目进行专科部署,包含组织团队、建置设备、规划空间改建及提升相关照护品质与量能,于118年完成「重症5章」(急性冠心症、急诊、急性脑中风、紧急外伤、加护病房)认证,并预定于122年完成完整的「重度级」全6章(加上高危险妊娠及新生儿)所有的评定认证。评审认为,对于急重症的医疗资源,长庚明显优于高医。
卫生局强调,市立医院不是财团医院,投入急重症「赔钱科」对市民有迫切需要。以111年为例,市立大同医院医疗营益率竟高达13.87%,较高医8.13%、阮综合5.88%更高,比财团医院更赚钱。大同医院是高雄市「医疗营益率」最高、最赚钱的医院,盈余高达5.8亿,但高医经营期间,对民众急需的急重症「赔钱的急诊科」却明显投入资源不足。
如高医经营15年期间,有长达约13年没有24小时急性脑中风处置、没有24小时「儿科专科」急诊;14年没有24小时心导管服务、没有标准负压隔离病房,直到最近一年议约时才启动(24小时心导管处置启动为113.1.1,急诊儿科、急性脑中风处置启动为112.9.1)。亦有8年没有产科新生儿生产服务(103年7月至111年8月),111年8月后才启动。卫生局强调,以上均背离市立医院的本质及责任、未达到照顾妇幼弱势及急重症紧急医疗的宗旨与目的,这也是绝大多数考评委员「不支持」高医优先议约主因之一。
另就市民受益的「权利金」比较,卫生局说,变动权利金长庚法人所承诺的权利金每年2.8%,远胜于高医法人在「优先议约」时所提出的0.65%,连「小港医院」BOT的1.39%都比高医在大同优先议约时高。以大同医院112年收入42亿做试算,未来10年由长庚经营,将会比由高医优先议约经营,再增加9亿的收入。所以,卫生局当时若接受「高医法人」优先议约时提出的变动权利金0.65%,牺牲市民的权益,将会减少9亿收入,这才是图利厂商。
卫生局重申:市立大同医院为市府及高雄市民的重要资产。本次协商过程中,所有员工权益均列为重点议题,相关权益逐条议约、载入合约。也将严格要求市立医院落实公卫医疗任务,各项指标需依规定履约,并监督核实对员工薪资福利待遇的重视及保障。后续交接时,亦要求长庚及高医须保障员工及病患权益。
卫生局表示,市立医院的责任在于重症医疗能力、医护权益保障、照顾长者与弱势、市民就医权益与公卫责任等。卫生局感谢大同医护的努力,但「真相」就是:大多数的评委认为,高医对大同医院未来经营愿景及资源均明显不如长庚。市府的立场是,必须坚守市民的利益,而非财团的利益,更不会在压力下牺牲市民就医的权益。
卫生局强调,依法依规进行市立大同医院招标议约 ,「全程在政风监督下」进行大同医院「医疗合作」公开征审,市立医院「医疗合作」营运管理模式更非首创、「市立联合医院」由高雄荣总经管即是如此,高医体系也常见「医疗合作」模式导入许多医疗院所,不要混淆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