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名读者问:

我开车遇到外送员骑车不守交通规则,超速又蛇行,害我差点撞上,按他喇叭他却比中指回应,可以告他什么罪名?

律师吴承祐指出,在大庭广众下比中指已构成公然侮辱。吴承祐提供
律师吴承祐指出,在大庭广众下比中指已构成公然侮辱。吴承祐提供

律师吴承祐答:

遭到他人比中指,可分为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探讨。以刑事责任而言,《刑法》第309条第1项规定:「公然侮辱人者,处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罚金。」其构成要件必须同时符合「公然」及「侮辱」,外送员在大马路上的动作,由于不特定用路人皆可见闻,已构成公然之条件;另依据一般社会常情,对他人比中指带有辱骂、贬损他人社会人格之意涵,过去有不少判决认定比中指相当于三字经的肢体化语言,确实有侮辱他人涵义,也因此外送员的行为已构成公然侮辱,依法可处拘役或9000元以下罚金。

 

若读者对外送员提告,实务上对于公然侮辱的处罚,最低为罚金5000元,最高为拘役30天,且得易科罚金,判决结果会依个案条件审酌而有所不同。

至于民事责任,《民法》第184条第1项规定:「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故意以背于善良风俗之方法,加损害于他人者亦同。」《民法》第195条第1项规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体、健康、名誉、自由、信用、隐私、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节重大者,被害人虽非财产上之损害,亦得请求赔偿相当之金额。其名誉被侵害者,并得请求回复名誉之适当处分。」被他人比中指,可依上述法条规定向加害者请求名誉权受损的损害赔偿,至于判赔金额多寡,则会依侵害情节及双方身分等条件而有所不同,台中高分院曾有比中指遭求偿的判决,由于告诉人及被告都是牙医身分,被告遭判赔5万元;高院过去也曾有告诉人为服饰店长,被比中指获赔6000元,因此判决金额会由法官依个案条件进行审酌,无法一概而论。(法庭中心/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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