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调解成立后,在法庭上确认彼此声明内容,直到下午6点多,林智坚才走出法庭,面对媒体提问「要不要发表意见?」林智坚仅回应「谢谢,大家辛苦了。」随即快步搭车离去。

随后,林智坚的律师朗读双方共同发表的声明如下:

一、共同声明人余正煌、林智坚现为台湾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自字第61号乙案原因事实,业经双方当而充分沟通,化解歧见。

二、本人林智坚愿就台大硕士论文一案造成社会纷扰深感抱歉,并对余正煌先生及其家人造成诸多困扰深感不舍。本人过去在媒体上针对余正煌先生的批评,并不恰当,本人诚心希望今日双方调解成立后,双方之一切生活回归正常并顺心如意。

林智坚和余正煌共同声明。陈彩玲摄
林智坚和余正煌共同声明。陈彩玲摄

余正煌的律师吴俊达则表示,今天协商结果非常顺利,过程中林智坚和余正煌单独聊了40分钟 交换意见,林智坚很有诚意表示自己的想法和歉意,双方也达成3点调解内容,第一是双方共同发出的声明,第二是林智坚同意依余正煌指定捐30万元给公益团体,第三是余正煌会撤回侵害著作权自诉案,以及在北检提起的妨害名誉告诉案件,双方也不会再针对论文案提起任何民、刑事诉讼。

全案源于林智坚于2008年在中华大学科技管理研究所的《以TCSI模式评估国内某科学园区之周边居民满意度》论文,在去年7月间被当时国民党籍台北市议员王鸿薇召开记者会质疑其论文抄袭,随后林智坚另一篇在就读台大国发所的硕士论文,由时任国安局长陈明通所指导的《三人竞选之中杠杆者的政治社会基础及其影响—以2014新竹市长选举为例》,也被爆炒袭同所硕士生余正煌《2014年新竹市长选举研究:以林智坚胜选的政治社会基础分析》。

事后两本论文均被认定有抄袭情事,接连下架,林智坚并被两校撤销其硕士学位,因而宣布退选桃园市长。其中台大国发所的部分,去年8月台大以余政煌的论文完成时间早于林智坚,且内容多处重复,因此认定林智坚抄袭,撤销其学位。

由于林智坚不承认抄袭,余正煌为捍卫自身权利委由律师张祐齐、吴俊达、曾威凯,自诉林智坚违反《著作权法》,没想到引来林智坚开记者反批「颠倒是非、太不厚道」,余正煌也加码递状提告林智坚加重诽谤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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