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测速照相仪器位于国道1号南下246.6公里处,就在匝道汇入国道与国道之间分隔岛上,外形为长方形的铁箱,不但与一般测速照相杆形状不同,位置也有不同。就有用路人经过时拍下影片,PO网提醒其他驾驶说「朋友啊,要小心啊,这支是测速照相器啊!」由于外形像向变电箱,也被网友戏称为「伪装成变电箱的测速器」。
国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公路警察大队表,国1斗南路段近期发生多起严重事故,为积极防制事故以维护本辖行车安全,特于易肇事路段以移动式雷达测速仪器照相采证迳行举发方式,机动编排执勤员警在国道1号南向246.6公里处执法,该地点之测照方式。
该测速器非使用「固定杆测速照相设备」,而系采用「非固定测速照相设备」,另工务单位亦于该路段测照点前方900公尺处(国道1号南向245.7公里)明显设置「警52」告示牌,提醒用路人注意行车,符合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之2条第3项之规定。
警方表示,「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第5条第1项前段规定,汽车行驶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应依速限标志指示;若超速40公里以上,依照现行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第1项第2款规定,处6,000元以上3万6,000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另同条第4项规定处罚车主「吊扣该汽车牌照6个月」。呼吁用路人驾车时务必依速限行驶,切勿因超速违规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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