莹真律师指出,无正当理由持有儿少性影像的行为,触犯的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9条第1项,该法条去年才刚修法,原本的处罚是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提高为「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金。」
莹真律师表示,只要最轻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外的犯罪,在一定的条件下,检察官可以审酌给予缓起诉处分,「这就是为什么黄子佼可以获得缓起诉的原因」。除了7部儿少性影像外,黄子佼从非法网站买了400多部性影像,然而无正当理由持有成年人偷拍性影像的部分,「依目前的《刑法》规定,是根本没有任何法条可以处罚的。」
黄子佼妻子、艺人孟耿如之前在脸书发文时宣称,「起初黄先生未了解贩售者影片的取得来源」,莹真律师指出,该网站专门贩售偷拍性影片,或同意拍摄但不同意流出的性爱片,或对未成年女子性交等影片,网站还标榜内容是真实、非演出,而且网站上的影片都有说明,「是未成年的影片还是偷拍来的,这些影片的来源光是看影片的说明就可以知道」,她质疑黄子佼身为高级会员,真的不了解影片怎么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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