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起因是黄宥嘉2021年2月参加《东森电视》「这不是新闻」节目录影,主持人问她与陈文彦结婚后迟未怀孕之事,黄女惊爆:「就先生精子有问题,我要怎么怀孕啊!」检方认定她揭露前夫陈男有寡弱精子症,不法利用陈男的医疗、病历等个人资料。

另外,黄女在节目中聊到她经历的婚姻问题,透露:「看到我这个前夫的书桌上有一张保单,它是10万美金的保单,然后呢他的受益人,我是在结婚之后发现的,然后他的受益人是写妈妈XXX的名字。」、「这个大姑她是住泰国,她常常会回台湾,回台湾就住在自己的娘家。」

检方认为她不法利用陈男家庭、母亲姓名及姊姊住所、社会活动等个人资料,经由电视台播出,依《个资法》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罪起诉。

法院审理时,黄宥嘉辩称她没有调阅前夫的病历,由于自己定期健康检查都没问题,她是凭自己的医学专业,推论迟未怀孕是前夫的问题,至于陈男妈妈的名字,早在离婚后的分产诉讼被揭露,她没有刻意公开。

法院认为,检方无法证明黄宥嘉从医疗院所取得陈男的诊断资料,而且黄女也已说明,她是基于个人学识经验,推论陈男的身体状况,因此无从认定黄女搜集、利用陈男个人资料,不符合《个资法》非法利用个资罪的要件。

至于黄女在节目中提及陈男投保情形、陈男母亲名字、姊姊住所及社会活动部分,法官勘验电视节目前后内容,认为黄女是因为其他节目指她贪图前夫财产,才会提出解释及说明,而且内容并未损害陈男利益或牟取不法利益,综合以上理由,判黄女无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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