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会后记者会上,内政部营建署长吴欣修说明房贷补贴申请条件,以2月28日为认定基准,借款人跟配偶、未成年子女合计仅有一笔「自用性质购置住宅贷款」,前述原始核贷金额台北市850万元内、其他县市700万元内,此外,合计持有房屋一户以内,2021年家庭总所得合计需在120万元内。

吴欣修表示,为防止诈骗干扰,这次统一在营建署入口网站进入申请,申请期查达7个月,只需在网路上填入基本资料,不需检附其他文件,申请简便。另,不会主动通知申请成功,只有申请未成功、驳回者,才会以纸本通知。

吴欣修说明,经审查符合资格,原贷款金融机构会直接将3万元拨入借款人约定缴纳贷款本息帐户内,最快7月上旬就会拨付第一批支持金,后续逐月核定拨款,以减轻有需要的房贷族生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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