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于去年11月2日,在脸书发文指,「昨天邱明玉在《辣新闻152》节目所说,郭董反对高虹安与李忠庭助理男女朋友关系来往的理由,是『人家当时有老婆』」、「2019年与李男交往,李男仍有婚姻关系,时值国民党初选前后」等言论,高虹安认为被影射和有妇之夫交往,且当时正值选举期间恐影响选民投票意向,因此提告周玉蔻妨害名誉、违反《选罢法》。

 

高虹安提告指称,她2018年3月认识鸿海集团创办人郭台铭,同年5月入职鸿海集团而认识李忠庭,但李男早于2015年5月离婚,周玉蔻没查清楚就影射她与有妇之夫交往,贬损她的名誉且影响选民投票。

检察官调阅李男户籍资料,认定高虹安所言为真。周玉蔻辩称消息来源是名嘴邱明玉与徐嵚煌,2人都是资深新闻工作者,曾向鸿海相关人员采访查证过,自己只是引述2人参加「辣新闻152」节目所说的内容,将内容重点张贴在脸书上。

 

高虹安男友人事资料写「已婚」

邱明玉证称自己确实在节目上说高虹安与李忠庭交往,郭台铭是反对的,但她有向郭台铭贴身助理求证过,「郭台铭反对的原因是李忠庭当时进鸿海公司求职的人事资料写『已婚』,郭台铭调人事资料来看,所以才会反对他们交往」,邱女还说,李忠庭纵使后续有离婚,也不可能去变更鸿海公司人事资料表,所以李男后续是否有离婚,她不知道。

当时在节目中手持印著「2019年与李男交往,李男仍有婚姻关系,时值国民党初选前后」看板的徐嵚煌则证称,他曾向周玉蔻提及李忠庭婚姻状态,主要消息来源是邱明玉。

检察官认为周玉蔻的言论就算不精确,但并非毫无依据,而且这件事不仅涉及私德,高虹安当时要参选市长,此事与公共利益也有关,不能排除周玉蔻对于自己的言论「主观上确信为真实」,因此不构成诽谤罪、《选罢法》意图使人不当选罪,今将周玉蔻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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