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女子在批踢踢发出长文诉心声,表示去年12月中旬回到台湾,经过2个月的调查,侨委会性骚扰防治调查小组也在去年12月15日作出「职场性骚扰成立」的决议,原本想著性别工作平等法修法,加上性骚成立,可以还公道,恢复外派工作,「事实证明我大错特错!性骚扰加害人仅仅记了申诫一支,年终考绩乙等;而提出申诉的我,却面临前所未有的报复跟追杀,除了强行给我考绩丙等之外,还要因为加害人诬告我跟中资人员往来,有泄密疑虑,而被侨委会立案调查!」
「最夸张的是,本年考绩对我处分为丙!」被害人指出,加害人乙,受害人却是丙,且理由完全是强加之罪。她不解,这就是当今政府所宣称的「性骚扰零容忍」、「接住被害人」吗?她并认为徐佳青追杀和报复,已经超过任何人性道德和相关法规的最低底线,「我已经对整个公务体系对于性骚扰案的处理方式丧失信心,无法再承受接下来的报复跟迫害了......。」
以下为被害人批踢踢发文全文
我是本件性骚扰案的受害者,沉寂了几个月,我有话想说......
尽管千百个不愿意、千万个委屈与愤怒,迫于「公务员服务法」相关规范,我只能先吞下 委屈,服从徐佳青委员长违反性别平等工作法的强行调职,在去年12月中旬回到台湾,经 过2个月的调查,侨委会性骚扰防治调查小组也在去年12月15日作出「职场性骚扰成立」 的决议!原本想著性别工作平等法修法,加上性骚成立,可以还我公道、可以恢复我的外 派工作,但事实证明我大错特错!性骚扰加害人仅仅记了申诫一支,年终考绩乙等;而提 出申诉的我,却面临前所未有的报复跟追杀,除了强行给我考绩丙等之外,还要因为加害 人诬告我跟中资人员往来,有泄密疑虑,而被侨委会立案调查!
「巴西圣保罗侨教中心性骚扰案」整件案子走到今天,态势已经很明显,我的公开申诉和 召开记者会,完全惹怒委员长徐佳青,危及她的政治生命,所以徐委员长对我恨之入骨, 欲除之而后快,利用各种莫须有的指控,让我在公务单位无法立足。徐委员长「保护加害 者」、「淡化加害者的罪行」、「避免对加害者的惩处被大家讨论」,然后将我往死里打 ,以证明她整个处理过程的荒腔走板以及对我的「违法调动」,都是我自己的问题,完全 与「性骚扰申诉」无关。
保护加害者的事证包括:
1.徐委员长以LINE警告和禁止我不可以跟侨界人士提及性骚扰案,否则就要追究我的责任 ;
2.调离加害者时间一再延迟,最后长达四个月,远远超过外交部处理的时间(请问一个侨 教中心主任的重要性有大过驻外代表吗?);
3.经过两个月的审慎调查「性骚扰成立」,徐委员长罔顾加害者犯行的严重性以及犯后行 为涉及三项刑事罪,仅以「申诫乙次」轻放;
4.徐委员长迄今在公开场合,从来未对加害者说过任何一句谴责的话语(请搜寻所有的相 关新闻报导),反而不断批评我的能力和行为;
5.加害人「申诫乙次」的处分结果,违反相关规定及未依常态公告侨委会会内所有同仁及 驻外人员周知,企图掩盖淡化加害人的罪行,同时避免侨委会同仁的讨论;
6.加害人本年年终考绩仅拟「乙」处理,完全无法呈现其罪行。
迫害、追杀及报复受害者的事证包括:
1.徐委员长自己调查性骚扰案件期间明白表示「加害者和受害者都有错」,并持续检讨受 害者;
2.对加害者被举发后对我的职场霸凌(抹黑、抹红、抹黄)完全充耳不闻,所有的申诉公 文全部存查,不予回应;
3.罔顾我罹患中重度忧郁,不断指责我不回她的LINE(但我几乎都毕恭毕敬、有读有回) ;
4.违反「性平三法」,在我公开提出申诉后,不顾我的意愿,违法强行发派令将我调回台 湾;
5.不断透过行政手段,在侨委会及海外搜集我的「其他罪行」,并大肆渲染;
6.最夸张的是,本年考绩对我处分为「丙」(加害人乙,受害人丙!!!),处以「丙」 的理由完全是强加之罪,全国公务机关被授予考绩丙等的人员,都是被记过或大过,或是 犯刑事罪行等等,任职公务员7年、从未被记过申诫的我,尽管提出强烈辩驳,侨委会的 考绩委员在惧怕徐委员长的权势下,维持丙等决议。
我想问,这就是当今政府所宣称的「性骚扰零容忍」、「接住被害人」吗? 公务员「依法 行政」只是口号吗? 难道中华民国女性公务员的人性尊严就可以这样随意地被政务官践踏 吗?
本案徐委员长对性骚扰申诉人,不加掩饰显露的痛恨、敌意、追杀和报复,已经超过任何 人性道德和相关法规的最低底线,再不公诸于世,天理难容!我也已经对整个公务体系对 于性骚扰案的处理方式丧失信心,无法再承受接下来的报复跟迫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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