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庆房屋业管部协理陈赐杰表示,「买预售屋时因为房子还没盖好,无法取得建物使用执照,因此民众从付款到真正取得房屋产权的这段期间,风险是最大的。」今年5月在花莲就爆出有在地老牌建商,于预售交屋前夕欠款跑路,整个建案被债权人申请假扣押,让已经付了钱的买方却无法入住,上百万元的头款也找不到追讨对像。建商甚至将「一屋多卖」给多位买方,因此有超过60人受诈!过去在基隆也有案例,受害买方也是在交屋时才发现建商一屋多卖,同一户最多有六个屋主,建商还以房屋当抵押物向银行贷款,最后整栋楼有八成以上户数流入法拍,由于银行债权顺位优先,买方想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讨回款项是难上加难。

陈赐杰指出,一般买卖房子都会签定「价金履约保证」,由第三方保管购屋款项,直到交易完成才会支付给卖方。然而预售屋买卖中的履约担保,仅有签定「价金返还保证」为建商完工交屋、房屋产权过户后,才能动用买方在签约与工程期间缴付的款项。

若是签定「价金信托」或「不动产开发信托」,建商则可以按照工程进度取款,因此建商如果盖到一半破产倒闭,买方恐怕无法拿回完整已付款。另外,预售屋履约担保中,还有「同业连带担保」与「公会办理连带保证协定」,如同保人制度让建商可以不受信托或专款专用帐户的约束,自由使用买方支付的款项,倘若建商在完工前倒闭,买方只能转向担保建商要求负完工责任。

尽管有几种预售屋履约担保,但在一屋多卖的案件中,建商的目标是尽可能多的诈骗买方购屋款,因此多半会利用不对等的资讯,以及夸大有多组买方等候签约假像,诱使买方因恐慌买不到,而在没有履保下签约付款。建商还会同时间一屋多卖诈骗买方购屋款,等到诈骗巨款到手后就倒闭潜逃,让受害买方无法交屋与过户,也拿不回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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