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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妇奈奈在台湾「没结婚」能脱罪吗?律师解答了

贵妇奈奈在台湾「没结婚」能脱罪吗?律师解答了

【林士为/综合报导】网红「贵妇奈奈」苏陈端与丈夫黄博健、公公黄立雄涉嫌透过医美诊所吸金2亿元,婆婆黄林丽真也涉诈欺,一家四口6年前潜逃加拿大,近日黄立雄夫妻联络调查局表示愿遣返回台归案,日前已押解抵台。贵妇奈奈近日爆出和黄博健其实在台湾并未结婚,而是在加拿大登记结婚,是否具有婚姻关系,会不会影响贵妇奈奈的法律责任?对此,律师刘韦廷解答了。

夏光莉怒控蓝文青外遇生子!讨6856万财产2连败 原因曝光

夏光莉怒控蓝文青外遇生子!讨6856万财产2连败 原因曝光

【记者丁牧群/台北报导】资深艺人夏光莉与蓝文青1992年相恋,共同经营「蓝宝宝」麻辣锅店,但2人同居28年后分手,夏女提告指称双方虽未登记结婚,但实为夫妻,要求蓝男给付夫妻剩余财产分配6856万元。法官认为2人关系与一般法律上夫妻无异,夏女有权请求分产,但高等法院维持一审见解,认定夏女从分居到提告的时间,已超过2年请求权时效,今仍判夏女败诉。

婚后别坚持买房!家事律师:先考虑这5点 否则「激情亲情最后只剩婚外情」

婚后别坚持买房!家事律师:先考虑这5点 否则「激情亲情最后只剩婚外情」

【法庭中心/台北报导】不少情侣和另一半感情稳定、决定结婚后,会希望一起存钱买房寻求安定,但家事律师梁维珊建议,「婚后不要坚持买房子」,因为现代人婚龄可能比房贷还款时间还短,房贷不只可能造成经济压力,若未来夫妻走上离婚一途,还可能因为名下有房子,进行夫妻剩余财产分配时,必须拿出现金给对方,为此她列出5点婚后买房要考虑的重点,劝读者买房前要衡量自己的离婚实力,毕竟婚前婚后差很大,别让经济压力消磨所有的爱情、激情,最后可能只剩婚外情。

购屋产权算清 中信房屋:5成妈咪想登记自身名下

购屋产权算清 中信房屋:5成妈咪想登记自身名下

【地产中心/台北报导】母亲节即将到来,中信房屋针对妈妈族进行买房调查,根据调查统计有50%妈妈表示,买房会登记在自己名下,32%倾向共同持有,10%登记孩子名下,仅有8%妈妈表示会登记在另一半名下。如用星座来区分,射手座妈妈认为房子要登记自己名字的比重最高,魔羯座妈妈则倾向于共同持有。

法律问壹苹|顾宝明过世爆争产!妻无权领亡夫财产? 律师揭6重点

法律问壹苹|顾宝明过世爆争产!妻无权领亡夫财产? 律师揭6重点

发生车祸怎么办?被诈骗了怎么办?来信问《壹苹新闻网》就对了!「法律问壹苹」专栏邀请优质律师们为读者解答各种法律上的疑难杂症,从邻居纠纷到出轨离婚全部有解。近来资深艺人顾宝明过世,传出女儿不满后妈在父亲过世后,提领他名下的财产,究竟另一半过世,能否提领他名下财产,快来看看律师苏家宏怎么说。

法律问壹苹|想把房产赠爱女又担心女婿瓜分! 律师教你3神招护产

法律问壹苹|想把房产赠爱女又担心女婿瓜分! 律师教你3神招护产

发生车祸怎么办?被诈骗了怎么办?来信问《壹苹新闻网》就对了!「法律问壹苹」专栏邀请优质律师们为读者解答各种法律上的疑难杂症,从邻居纠纷到出轨离婚全部有解。有读者的子女要结婚,担心财产被女婿、媳妇瓜分,该如何守住财产?快来看看律师苏家宏怎么说。

民进党台南立委初选|杀到见骨!双姝扒粪互掀「炼金术」 这几栋豪宅大曝光

民进党台南立委初选|杀到见骨!双姝扒粪互掀「炼金术」 这几栋豪宅大曝光

【记者王志弘/台南报导】民进党台南第一选区立委初选杀到见骨!立委赖惠员今天(18日)揭露对手郭贞慧、李退之的夫妻共有财产,质疑1年多来从小公寓换到2户总值3700万元的顶楼豪宅,「为何不申报?是不想报、不敢报还是怕人知道?」。郭阵营反击,退之3兄妹历经父丧,因孝亲需求合购房产,有依法申报。反观赖惠员夫妇连买2户豪宅「耘非凡」,还以2千万房产增贷转贷超过5千万元,呼吁选民下架自肥立委。

法律问壹苹|想娶豪门女友!她爸妈竟要我签婚前协议 禁入她家族企业任职

法律问壹苹|想娶豪门女友!她爸妈竟要我签婚前协议 禁入她家族企业任职

发生车祸怎么办?被诈骗了怎么办?来信问《壹苹新闻网》就对了!「法律问壹苹」专栏邀请优质律师们为读者解答各种法律上的疑难杂症,从邻居纠纷到出轨离婚全部有解。有读者来信询问,想和豪门女友结婚,却被女友爸妈要求签离谱婚前协议,协议内容是否有效?快来看看律师洪可馨怎么说。

出轨者不再无权诉请离婚!律师帮大法官直白翻译 揭「婚姻修罗场王道」

出轨者不再无权诉请离婚!律师帮大法官直白翻译 揭「婚姻修罗场王道」

【法庭中心/台北报导】《民法》1052条规定,夫妻造成婚姻破裂责任较重的一方不得请求离婚,但高雄地院法官朱政坤和两名出轨的人夫认为,法律不该把怨偶硬是绑在婚姻里,声请释宪,司法院大法官昨作出解释,认为应考量难以维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已持续多久,若双方都无维持维系婚姻的意愿,且僵持多年没有复合机会,法律却仍限制责任较重的一方请求离婚,有违《宪法》保障的「解消婚姻自由」,要求主管机关法务部应在2年内修正《民法》第1052条第2项。家事律师梁维珊则认为,未来离婚诉讼基本上会判离婚,不再比较谁的责任高低,建议怨偶们「能调解就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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