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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未成年赴国外当诈骗猪仔 最重判10年半!立院三读通过

诱未成年赴国外当诈骗猪仔 最重判10年半!立院三读通过

立法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组织犯罪防制条例部分条文,意图使他人出中华民国领域外实行犯罪,而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组织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2000万元以下罚金。若招募对象为未满18岁之人,加重其刑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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