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平表示,张雅琴言论涉及镜电视及本人相关报导内容,多有缪误,兹声明如下,以正视听:

第1,张女士于上开报导中声称:「我去求证的过程当中,有『高层』跟我说,那个录音不是在股东会,是在股东会之后,而且疑似经过剪接」、「我查证之后,『他们说』这个你可以去调股东会,股东会他的录音都有存档,股东会的录音当中没有这段」、「所以『他们』怀疑是在股东会之后,然后被录下来的」、「『他们』认为说应该是在股东会之后,裴伟跟董事长陈建平还有特助张寒青聊天,然后内容也被剪接」、「那所以话来了,到底谁录音的呢?裴伟自己会录吗?不会吧,那前董事长陈建平会录吗?还有特助张寒青会录吗?这就是一个疑点了。」

本人不知张女士究竟向哪位「高层」求证、亦无从得知报导中所称之「他们」为何人,本人更无法理解年代新闻与张女士为何完全未向本人进行查证,但本人可以确知,上开报导内容完全错误。

第2,立法委员陈椒华昨日立法院总质询中,关于镜电视之质询议题所播放的三个录音档,绝非「在股东会之后,裴伟跟董事长陈建平还有特助张寒青聊天」,当然也并非由本人或本人特助张寒青所录。对于年代新闻未经查证,即滥用媒体公器、引述不明人士的虚假讯息,更恶意影射系争音档乃由本人或张寒青所录,本人予以最严厉的谴责。

第3,本人于日前接获吹哨者提供2021年12月17日镜电视股东会的完整音档,长度约二小时。本人已听完全部完整音档,可以证实的确是本人当天以董事长身份担任主席之股东会完整经过,内容有各个与会股东发言。

第4,在上开之完整录音档中,的确包含了立法委员陈椒华昨日于立法院总质询中所播放的录音档内容。本人无从得知陈椒华立委由何处取得该三段录音档,但可以证实该三段录音档的确都是在股东会中裴伟先生的发言,其间亦穿杂其他股东之相应发言(例如:「Favor」、「内部的话,对外就不公开」)。

第5,未来因应各种法定程序之需要(包括检察官、法院之命令,以及立法院之调阅等),本人愿依令提出该完整音档予相关权责机关。

第6,最后,本人借此再次呼吁,媒体为社会公器,负有重要的社会责任,广电媒体尤然。媒体报导应先查证,也应为人民监督政府,而非沦为散布谣言或为掌权者带风向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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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白齐呛拒给镜电视案资料是「作贼心虚」 NCC回击「应符合正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