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女士基于不安全感,盼将亡夫不动产全部登记在其名下,往生后再将由儿子继承,经家庭会议后全体同意。
正业地政士联合事务所所长郑文在指出,女士先继承房地,未来往生,再由儿女继承,一旦要出售不动产,取得成本将是房屋及土地公告现值,可预见未来有高额房地合一税。
再者,该女士继承不动产后再出售,清偿贷款后的余额,将再提拨1000万,均分给4名儿女,郑文在说明,扣除赠与人每年244万的免额税后,余额756万将被课征10%赠与税,需缴纳75.6万税额。
郑文在细算,女士继承后的房屋,扣原贷款及仲介费,大约剩余3000万元,只拿其中1000万分给儿女,因此按比例将房屋登记1/3产权,均分给4名儿女,也就是各自继承1/12,未来售屋后的结余款将分配给所有权人。
未来4人即可均分250万元,同时省去这笔76.5万元的赠与税,郑文在最终以此说服,让该女士省下一笔为数不小的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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