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健署说明,《烟害防制法》自2023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后,我国目前尚未有经卫生福利部健康风险评估审查核定通过之指定烟品(包括加热式烟品)或其必要之组合元件,与电子烟一样,皆为禁止产品,如旅客入境携带,不论数量多寡,依本法第26条规定,可开罚5万元至5百万元。
另财政部关务署各海关已对进口邮包、快递货物,及旅客托运行李等,严格执行X光检查,并对入境旅客随身行李加强拦查,请旅客多加注意,避免触法且荷包失血。
世界卫生组织(WHO)针对加热烟已发表资料显示,加热烟为烟草产品,无助于吸烟者戒烟,使用时伴随产生含有尼古丁和有毒化学物质的气溶胶,会让使用者吸入,与传统纸烟相似,对人体健康都有危害,特别是儿童及青少年族群。
2019年发表于烟草控制期刊(Tobacco Control)的研究报告指出,加热式烟品的使用温度约在摄氏350°C以下,而其加热器的塑胶材料部分,在加热使用过程中,摄氏90°C左右就会释出急毒性与高毒性物质「甲醛氰醇(formaldehyde cyanohydrin)」,这个物质即使在低浓度下,就具有高毒性。
此外,加热烟组合元件的使用方式,可能会导致使用的时间间隔缩短,因此,增加使用者对尼古丁和其他有害化学物质的摄入量。
国健署为鼓励戒烟、减轻戒烟者的经济负担,自2022年5月15日起,已免收戒烟辅助用药的部分负担费用,并提供专业又多元的戒烟服务,包括全国约3,500家戒烟服务医事机构,亦可用免费戒烟咨询专线0800-636363,或用Line通讯软体(ID:@tsh0800636363),由专业医事人员提供咨询,同时设计个人专属戒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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