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公民基金会与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南部办公室、台南社大环境行动小组共同声明,高雄市的空气品质比台中市差,但高雄市对城市内的大污染源钢铁业的空污管制,却晚了2012年5月就发布的台中十多年。2020年6月1日,高雄市环保局方才启动法制程序,召开《高雄市钢铁业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1年4月第二次公听研商会所提出的草案甚至还放宽标准,经地球公民基金会等团体到场批评、严正抗议之后,2021年11月第三次公听研商会才修回第一次的草案标准,另加严炼焦炉排气设备」的氮氧化物(NOx)排放标准。
环团说,两年多来地球公民多次呼吁市府应设法制定更严格的规定,尽速追上同样有大型钢铁业的台中市 ,但中钢等业者却以厂区空间不足、炉体老旧制程设备特性等等诸多理由表示难以达成,因此,民间迟迟未见环保局的下一步行动。
高雄市环保局终于再度召开公听研商会,所提的各项空污排放标准,与2020年第一次会议的要求大致相同,「炼焦炉排气设备」的氮氧化物(NOx)排放标准则如同第三次会议略有加严,预期本法案通过后的减量效益大约为每年粒状物减51吨、硫氧化物1127吨、氮氧化物201吨,高雄市钢铁业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总算即将补强。然而,时隔近三年,台中市已经在研拟修订更严格的标准,民间团体呼吁高雄市环保局对钢铁业的空污管制应持续检讨、加严,设法促使空气品质改善,而非保守地原地踏步。
本次草案第五条:未符合规定的污染源,所有人「得」检具空气污染防制计划,地球公民建议修订为:未符合规定的污染源,所有人「应」检具空气污染防制计划,如此方能增加本条规定之强制力;其次,本条中所述之未符合规定,究竟应于何时认定?由谁认定?建议,为因应六个月的施行日期,本标准通过时,环保局应立即主动稽查、检测,查核业者实际的排放状况,并积极督促业者改善。
地球公民指出,草案第五条中要求未符合规定的污染源检具空气污染防制计划,却未明订污染防制的改善期限,让外界无法得知这些污染问题何时才能改善完成,业者亦有可能一再申请计划,长期拖延,则彷如大开后门,排放标准法规将形同具文;另针对防制计划,环保局应订定审查办法,并与公众讨论。环保署《锅炉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六条中,对于未符合标准者所提的改善计划,有要求明确订定改善期限,《高雄市钢铁业空气污染排放标准》亦应有所明订,并上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促使业者尽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