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名读者问:
我丈夫在外地工作,我因此住娘家,夫妻有时2周见一次面,这情况已6年,前阵子丈夫向我要钱我没给,他就生气跟我冷战,拒绝通话还搞失联,最近居然上法院告我要求离婚,理由是我6个月没有履行同居义务,我觉得我没有做错,是他冷暴力,请问法院判准离婚机会高吗?
律师陈顶新答:
您丈夫以「未履行同居义务」为由,诉请裁判离婚,若依照妳提出的情况来看,他胜诉机会并不高。首先,妳住在娘家的主要原因是丈夫工作关系,造成夫妻必须分隔两地,难以认定妳必须为「没同居」这件事负责。
其次,丈夫因故不跟妳通话、联系,甚至时常找不到人,即便夫妻有分居事实,主要该负责任的应该还是男方。再者,其实妳是愿意履行夫妻同居义务的,只是先生以冷暴力方式对待,足见他主张妳没有履行夫妻同居义务,并非事实。
综合以上分析,法院应该应以难定妳跟丈夫之间已达《民法》所谓婚姻出现「难以回复之重大破绽情事」,因此妳丈夫胜诉机会较低。不过,就算法院判决继续维持婚姻,但婚姻有赖双方互相扶持、包容,才能走得长久,若妳希望维持这段婚姻,建议好好与丈夫沟通,或一起寻求婚姻咨商,了解彼此诉求,才能有效维持健康的关系。(记者丁牧群/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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