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名读者问:
我和老婆透过网路交友认识,结婚5年后无意间发现她偷吃男网友,我在手机中发现他们的亲密合照还有不少咸湿讯息,我想放弃这段婚姻,但老婆不承认红杏出墙,还说如果要离婚,要给她赡养费才愿意离,想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洪可馨答:
如果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就只能向法院声请离婚,依据《民法》1052条第2项规定:「难以维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请求离婚。但其事由应由夫妻之一方负责者,仅他方得请求离婚。」若读者有证据可以证明妻子跟男网友之间的行为,确实侵害这段婚姻或是让您觉得难以维持婚姻,是可以向法院诉请离婚的。
而离婚牵扯到的是2人婚后的财产的分配,若有孩子的话,还有孩子监护权及抚养费的问题,不过,赡养费并非离婚的必要条件之一,所以如果可以谈的话,建议读者可以再试著跟妻子讨论双方都能接受的离婚条件,若真的无法达成共识,可能您需要搜集妻子破坏婚姻或其他对您有利的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记者陈彩玲/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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