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警局交通大队表示,部分民众骑乘微电车等慢车时,因未纳管,不用驾照、不用缴税费,加上违规未有明确规范,或者罚额很轻等老旧观念,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潜在伤亡风险极高,因此自111年11月30日起,旧称为电动自行车的「微型电动二轮车」(简称微电车)正式纳管,所有车主需在今年11月29日前完成挂牌并投保强制险,方可合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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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队表示,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1之1条规定,未依规定挂牌的车辆将处以1,200元至3,600元罚锾,并禁止行驶,其中若车辆已经型式审验合格(经财团法人车辆安全审验中心审验合格,并黏贴审验合格标章),将被移置保管;若是未经型式审验合格(未经财团法人车辆安全审验中心审验合格),则会被没入。此外,该条例第73条第2项及第3项亦明确规范微电车酒驾罚则,酒驾罚锾范围为1,200元至2,400元,拒测者则罚4,800元。

交通大队长李维振表示,针对微电车纳管修法内容,除加强宣导外,将加强执法取缔措施;易肇事地点亦使用手持式雷射测速枪、超速行为拦查取缔等。至于微电车的酒驾行为,酒测值达0.15至0.24者,最高罚2400元:若酒测值达0.25以上或发生其他严重事故,则以「刑法」第185条之3「公共危险罪」,移送地检署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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