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柏源在影片中揭露中国如何收买台湾网红,在他联络中共党媒福建《海峡导报》社长时,陈伯源问回中国的话可以安排采访或报导吗?因为他写了很多歌,希望被报导出来,陈伯源还说会带一些朋友一起去大陆,《海峡导报》社长也表示会找人去接待他们,并请记者「联络钟明轩」,引发热议。

对此,钟明轩撇清关系,强调自己拍的旅游影片是自掏腰包拍的,「现在有人完全不讲求证据,随便往我头上扣帽子?这世界到底要多疯?」不过,此说法并未消除外界质疑。

陆委会今表示,依据《反渗透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受境外敌对势力指示、委托、资助,从事破坏社会秩序、传播假讯息或干扰选举等行为;依据两岸条例第33条之1规定,非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与中共党政军从事任何形式合作行为。陆委会强调,网红已经成为中共对台认知作战重要一环,必须严肃看待;倘若违反相关法令,政府必将依法处理。

不过,律师陈君玮却指出,《反渗透法》只限于「选举」、「游说」、「公民投票」等行为与对岸唱和,处五年以下徒刑;但不限于「替对岸媒体行销大外宣」,这是立法疏漏,未来应该从这里来研议修法。

陈君玮进一步指出,如果是自己真诚觉得对岸好而媒体行销,当然不应该处罚;但如果拿了对岸的钱进行媒体大外宣,避免台湾人被认知作战,应该研拟处罚规范。

他也奉劝钟明轩,冤有头,债有主,钟明轩应考虑对对岸媒体高层提告,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对方泄漏了他的底细。但若以反间计来看,也不无可能是钟明轩某些行为不符合期待,是对岸故意放风声。

影片31分16秒时,影片明显有剪辑过,八炯拿著手机给陈柏源看,随即《海峡导报》社长才提到钟明轩的名字。翻摄摄徒日记Fun TV的YouTube频道
影片31分16秒时,影片明显有剪辑过,八炯拿著手机给陈柏源看,随即《海峡导报》社长才提到钟明轩的名字。翻摄摄徒日记Fun TV的YouTube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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