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书社团「爆废公社二馆」今(8日)有谢姓女网友,贴出穿窄裙、黑丝袜的自拍照,并发文抱怨近期入住租屋,接连发生不明原因怪事,让她无法好好入睡的,事后才惊觉租屋「3个月前才刚死过人」。

谢女指出,入住2周已缴1.5个月房资(不含押金2.5个月),才从邻居口中得知,自己月租金1.25万,比前任房客7000元贵5500元、不能入户籍以外,前任房客「倒在浴室门口口吐白沫,一半身体在外,一半身体在内,发现时都硬掉了。房东还要硬拗是在医院走的!」

脸书社团「爆废公社二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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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女说,房东是基督教徒,未帮上一任房客作法事,让她联想到入住2周后,房间与客厅窗帘,共掉了4、5次下来,还有所饲养的狗,还不时莫名对空气吠叫,以及监视器莫名被关掉等怪事,让她不敢关灯睡觉外,在厕所还会在脑中浮现前任房客过世的样子,吓得她不敢继续住了。

崔妈妈基金会法扶组长曹筱筠表示,租客在租屋前,有与房东针对漏水、违建、专有部分发生特殊案件等事项,勾选屋况确认书,事后发现房东刻意隐瞒,就属于民法中的约定瑕疵,可提前终止租约,事先若未特别确认,则无法依此作为瑕疵来解约。

曹筱筠解释,租赁属定期性契约,并非如买卖的移转行为,租屋类瑕疵并未纳入非自然事故,除非像是辐射屋对入住人有立即性的危害,才会被政府认定有瑕疵的事实,故租客除非在合约有提前终止的条款,否则就要循与房东协商或调解的管道处理。

住商不动产企研室经理徐佳馨补充,租屋发生凶杀、自杀、一氧化碳等非自然死亡事件,就符合内政部解释的凶宅定义,但这名房客需能举证非自然死亡事故,才有可能依《租赁专法》主张提前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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