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电视今天选出3位新董事,分别为蔡沧波、洪玟琴、林正疆,其中蔡将会兼任总经理一职,另新任监察人则是蔡文精。
蔡沧波曾任职于民间全民电视公司超过25年;洪玟琴则曾任非凡新闻台总监、年代新闻台副总编辑、TVBS有线电视台制作人;林正疆为辅仁大学法律系财经法学组毕业,现任昭昀律师事务所主持律师;蔡文精为国立台湾大学会计学士、政治大学会计硕士,并取得会计师高考证书,现任高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镜电视指出,股东会中通过声明,强调未有外传股份转让、代持股份、要求NCC撤照、中资问题及违反附款的情事,并期许在经营团队齐心带领下,未来能永续经营,将新闻专业独立与收视听众信任列为最重要考量。
至于外传镜电视将改名「星电视」,镜电视则说,东临时会还一致决议,为避免不必要耗费,否决本公司更名为星电视案,仍维持以镜电视股份有限公司为名。
镜电视表示,股东临时会后,随即召开新任董事会,新任董事会一致支持由郑优先生继续担任董事长,并依股东会报告发行新股案,决议通过增资发行新股共计10亿元,优先由原股东等比例认购新股,预计约于2个月内完成。
镜电视同时发布7条声明如下:
一、镜电视股份有限公司今日股东临时会顺利补选3席董事与1席监察人,全体股东均盼镜电视永续经营,期许董事会以此原则忠实执行董事职务。公司营运事项,镜电视全体股东完全尊重董事会之专业决定。
二、郑董事长基于尊重股东会之立场,向全体股东报告董事会规划之增资发行新股方案,将由原股东优先等比例认购新股,共计发行新股新台币10亿元,预计约于2个月内完成。
三、镜电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均未参与公司营运,且均无参与本公司新闻制播,并全力支持郑优先生与蔡沧波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相信以郑优董事长及蔡总经理之能力及专业,会与新任董事、监察人与经营团队和合协力,带领公司永续营运。
四、镜电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均为本人投资,无代持与借名登记情事,无转让股权情事,亦无要求撤照之可能。
五、镜电视股份有限公司已依NCC要求持续独立营运多时,镜电视股份有限公司与精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营运之两家公司,亦无人事、财务共用情事。
六、镜电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不会匿名接受媒体采访,近日媒体报导指涉「股东要求撤照」、「股东转让股权」、「股东介入公司营运」、「批评NCC纵容」云云,均非属实。吁请媒体与社会先进勿随不实报导与有心人士之不当攻讦起舞,影响本公司日常营运与申请案件之审查。
七、镜电视股份有限公司营运悉依法令与营运计划之内容,恪遵许可处分之附款,无任何违法或营运不当情事。期许在经营团队齐心带领下永续经营,落实公司营运理念与节目内容特色,持续为国人带来优质、独立、专业、自主之新闻内容,并争取收视听众之信任。吁请NCC尽速通过镜电视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变更、资本额变更与上架有线电视系统申请等案件,以利公司永续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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