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总局副局长张舜清表示,微型电动二轮车就是原本的电动自行车,法案是在今年4/19立法院三读通过,5/4总统公布实施,法案修正过,除了证明以外,更重要是必须纳管领牌并投强制险,微电车核发数量大概超过60万辆,不过有些已经没有在使用,过去没有列管登记领牌,目前推估有效使用约44到45万辆。
张舜清指出,民众11/30后使用微电车,领牌必须准备国民身分证或侨民居留证正本、印章、出厂证明、统一发票及效期30天以上强制责任保险证,相关规费450元,包括300元耗材费及150元行照费,移工车辆必须检附雇主同意书,使用中则不需要,到公路监理机关办理「实车查核」,会由公路主管机关核发牌照,供车主领用。
据公路总局数据统计,目前微电车使用族群包括外籍移工、菜篮族、学生、高龄等4大族群,其中外籍移工比例高达6成左右,高龄者受伤情形较多;今年1-8月死亡累计33人,较去年同期38人略为下降,比汽机车事故率稍低,每10万人有7.5人微电车、汽机车则是8.8人;肇事5800多件,比去年同期4900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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