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在声明中提到,北院的新闻稿证实高虹安并没有「人头助理」或虚报加班时数的不法行为。不过,法官认定高虹安浮报助理薪资,并将多出的薪资作为办公室公共支出,总计11万6514元,因而重判她7年4月,并褫夺公权4年。
柯文哲表示,助理的薪水与加班费本应如实申报,但立法院过去的陋习是将这些费用领好领满,立法院每年的决算中,助理薪资与加班费执行率超过96%,这也间接证明了实务操作上的普遍问题,他强调,高虹安并无贪污意图,这种公积金制度不是她发明的,而是助理从前任立委那里带来的。
作为民众党的新生力量,高虹安是政治素人,而柯文哲当时忙于台北市政,对立院运作不甚了解,他的幕僚对法院的量刑标准感到不平,尤其是对比其他案例,柯文哲表示,民众党一向受到最严厉的监督,这次事件只能让他们更加努力反省和改进,做到更好。
柯文哲强调,高虹安因11万的「不法所得」被「从重量刑」,但法院未考虑她并无前科、误信助理建议而踩到法律红线,且她自掏腰包的公费支出远超过11万,这样的重判是否能体现司法的公平正义,让很多人心生疑问。
高虹安昨自录影片已经表态会继续上诉,柯文哲也支持她争取自己的清白,同时,他要求所有党公职记取教训,以更严格的标准自律、自省,才能获得人民的持续支持。柯文哲最后表示,台湾民众党将以此事为鉴,不断自我要求和改进,以期能够获得社会的信任和支持,为台湾带来更好的未来。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立委林宜瑾诈助理费雷同高虹安案 传昨再遭南检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