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柏祎有天接到一通委售来电,对方直言「这个案子可能会有点复杂」,原来这栋房子由8个兄弟姊妹一起继承,家人间对出售房屋的意愿、开价,甚至是出售价金的分配,都有不同想法,过去两度想委托房仲出售却都没成功。
这次,考量到其中两人长期住在疗养院,其他家人再也无力负担,真的必须得把房子卖掉,才专任委托给信义房屋。
了解售屋缘由后,第一步要先拿到售屋委托书,其中6人虽然愿意,对价格的意见却不同,还有人住在国外,「为了拿到委托书,就先花了1个多月。」
但是,还有2人不同意,这就涉及到《土地法》34条之1的规定,厘清相关法规后,才能进入售屋流程。
透过信义房屋其他分店的协助,房子顺利找到买方,但就在办理过户流程时,地政机关承办窗口却又提到,其中1人因为精神状况住在疗养院,必须先向法院声请「监护宣告」,确认其无行为能力,其他人才能替他行使是否售屋的决定权利。于是,陈柏祎又花了近1个月,协助找律师拟定相关文件、跑法院。
波折的故事还不只如此。今年初,法院终于传来消息,但却只做出「辅助宣告」的裁定;换言之,房仲人员与其家人仍然必须向本人确认,是否要行使「优先承购权」,如果放弃,才可以继续进行后续流程。
为此,陈柏祎与店长南下苗栗疗养院多次,终于完整所有的手续,得以进入法院提存、交屋等阶段。
陈柏祎说,就这样,买卖双方签约成交1年半后,这栋总价1000多万的房子,终于在9月份顺利交屋。
回顾这段历程,他坦言,中间难免不耐烦、不知所措,也有许多人劝他,干脆解约比较省事,幸亏有店长、同事、公司资源提供协助与必需的咨询;最重要的是,「客户之前已经把继承来的财产拿去照顾疗养院的家人,如果这次不帮忙把这栋房子卖掉,他们就没有余力继续负担照顾费用」,即使中间过程再波折、再耗时,他都想完成这次的委托,幸好最后也终能圆满交屋。
交屋当天,经常意见不一的8位屋主难得取得共识,不仅和陈柏祎一起拍合照,还不约而同打电话到总公司表达感谢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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