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黎明自办市地重划(整体开发地区单元二)紧邻台中市七期重划区,由富有土地开发公司承办,主导者为富有公司创办人林世民,前立委杨文欣、前台湾省政府规划师傅宗道、允久营造董事长纪玉枝等4人。杨等人先买两块土地,虚伪登记给467名人头地主,每人持有面积仅576平方公分,比A4影印纸还小,却占当时地主2619人的18%。

杨文欣等人取得重划会13位理事的7席、全部3席监事,之后,虚列地上物拆迁补偿费2亿3166万余元,虚列10亿9976万余元的公共设施工程费,共计13亿3092万元,借此取得1万2814坪、市价逾60亿元的抵费地。

黎明自办重划区开发公司富有公司,表示将继续上诉。资料照片
黎明自办重划区开发公司富有公司,表示将继续上诉。资料照片

台中地院认为杨文欣等人为牟取利益,罔顾地主权益,一审依背信、伪造文书等罪,判处杨文欣、傅宗道、纪玉枝各5年6月徒刑,林世民判刑4年2月,并没收重划区内「交六」土地9150坪。据了解,以单元二目前每坪地价逾50万计算,该土地目前市价约50亿元。

杨文欣等人提起上诉,台中高分院审理后仍认定杨等人有罪,二审今天依背信等罪改判杨文欣、傅宗道、纪玉枝各4年10月徒刑,林世民4年6月徒刑,另外,杨有 1个罪名、傅有2个罪名、纪有1个罪名、林有2个罪名,各被判刑6月,均可易科罚金,「交六」9150坪土地仍维持没收。其他8名被告各判刑6月至3年6月不等徒刑。

富有公司发表声明,对于今天的二审判决「深感悲愤与委屈」。声明表示,富有公司出资承办单元二重划区,依法取得抵费地,却被一审法官以「猎地」恶名重判,完全无视公司已完成超过98%地主委任合约、依约配回原地主50%土地的事实,二审也忽略公司提出具体确实证据,将依法提出上诉,伸张个人法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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